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金贵镇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贺兰县金贵镇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贺发改复〔2025〕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乡村振兴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084.14平方米(31.63亩),建设贺兰县金贵镇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用房10891.56平方米,建设混凝土场地及配套道路13576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等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2.2 建设地点:贺兰县金贵镇汉佐村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按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1日18:00至2025年12月08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数字证书共享互认,办理 CA 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栏“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查询办理。
4.3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反映,由代理公司集中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12月22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
8. 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团结路)
联 系 人:李佳乐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东侧银川万达中心1号公寓3009室
联 系 人:战凤磊、李贺丽、高雯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