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巴楚县欧克拉克其支渠防渗改(十六期)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叶尔羌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巴楚县欧克拉克其支渠防渗改(十六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巴楚县水利管理站;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多来提巴格乡境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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