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省道新沂段(A5标段)工程施工项目
268省道新沂段(A5标段)工程施工项目
S268-A5标段(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268 省道新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6〕836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 268 省道新沂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苏交公程〔2017〕543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发包人为江苏省新沂市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
本项目为268省道A5施工标段,施工范围 K29 586.398~K37 235.762。路线起自425省道,顺接 A4 标段,向南经大周村、刘圩子西侧绕过并于 305 县道交叉,继续向南经黄泥圩与半路庄之间穿过,跨过黑马河,从龙潭庄与鲍老庄之间穿过并跨过虞姬河,在盐槽村北侧止于现状 203 县道,路线全长 7.649km。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12m,路基宽15m。施工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治加铺筑上面层、桥梁伸缩缝处治、交叉口渠化拼宽等,工程建安投资约3011万元。
项目地点:新沂市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S268-A5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各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等相关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计划工期:6个月,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C、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以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信用等级相同时以评定分值较低的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 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
(6)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日18时,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
7.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7,无密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城投大厦第11-13层
联系人:蔡巍
电 话:******
发包人:江苏省新沂市公路管理站
地 址:新沂市311国道南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