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C25FSZB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2026-2027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17,更正为:2025-12-0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4 09:30:00,更正为:2025-12-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4 09:30:00,更正为:2025-12-22 09:30:00。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 采购文件P11“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 序号4: (四)作业人员要求 5、中标供应商除工作日应提供车辆放行服务外,还需要在服务期间内每周六下午(14:00-17:30)提供放车服务;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车辆放行服务。 | 采购文件P11“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 序号4: (四)作业人员要求 5、中标供应商除工作日应提供车辆放行服务外,还需要在服务期间内每周六下午(14:00-18:00)提供放车服务;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车辆放行服务。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东煜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2026-2027年度)招标文件(******01).zip 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 附件2.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
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2026-2027年度)招标文件(******01).zip
附件2.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C25FSZB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2026-2027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17,更正为:2025-12-0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4 09:30:00,更正为:2025-12-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4 09:30:00,更正为:2025-12-22 09:30:00。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 采购文件P11“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 序号4: (四)作业人员要求 5、中标供应商除工作日应提供车辆放行服务外,还需要在服务期间内每周六下午(14:00-17:30)提供放车服务;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车辆放行服务。 | 采购文件P11“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 序号4: (四)作业人员要求 5、中标供应商除工作日应提供车辆放行服务外,还需要在服务期间内每周六下午(14:00-18:00)提供放车服务;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车辆放行服务。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东煜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禅城区违法车辆拖拽和保管服务项目(2026-2027年度)招标文件(******01).zip 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 附件2.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