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枣阳市吴店镇肖湾村二组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