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固戍水质净化厂(二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W******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固戍水质净化厂(二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
| 是否修改数据 | 是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30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原采购内容 | 固戍水质净化厂(二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新采购内容 | /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73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 |
| 原期限说明 | / | 新期限说明 | / |
| 原资格条件 | 承诺函(见附件4),承诺法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选择一处截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招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 | 新资格条件 |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招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选择一处截图);承诺函(见附件4),承诺法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固戍水质净化厂(二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胡诗婧
电 话: ******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