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鹿寨县某单位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州鹿寨县某单位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SBG-F3002
三、项目概况:
(一)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待服务合同一年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视情采取续约或重新组织服务采购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原则上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招标方应与中标方续签合同。
(二)中标人数量:1个;
(三)配送范围:广西柳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配送对象原则:只限于本单位,不含下属单位。如招标人下属单位需本项目中标商提供配送服务,需经过招标人单位同意后,由下属单位单独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进行。)
(四)主副食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谷类、豆类和块茎类,②畜肉类,③家禽类,④禽蛋肉丸类,⑤水产类,⑥干杂调料类,⑦蔬菜类,⑧饮料类,⑨水果类等。
(五)预算金额为45万元;(该预算服务期限为两年,每年预算为22.5万元。采购预算为预估经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额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15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3楼招标部(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
(三)方式:现场报名
(四)售价:¥25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柳州市城中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柳州市城中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在《军队采购网》(https://******)上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雪潔、余军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