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江县石碌镇片石村委会路灯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30号正大豪庭小区1栋19层1913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kn2025-117;
2、 项目名称:昌江县石碌镇片石村委会路灯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5571.91元;
5、 最高限价:¥725571.91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 采购需求:
6.1、项目内容为:昌江县石碌镇片石村委会路灯建设工程,新建灯杆6米的路灯及安装太阳能路灯186盏;
6.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6.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须************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琼财〔2020〕578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30号正大豪庭小区1栋19层1913房。
3.方式:线下获取
(1)带介绍信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82号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迎宾大道6号第9层a座905-2房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
项目概况
昌江县石碌镇片石村委会路灯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30号正大豪庭小区1栋19层1913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kn2025-117;
2、 项目名称:昌江县石碌镇片石村委会路灯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5571.91元;
5、 最高限价:¥725571.91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 采购需求:
6.1、项目内容为:昌江县石碌镇片石村委会路灯建设工程,新建灯杆6米的路灯及安装太阳能路灯186盏;
6.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6.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须************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琼财〔2020〕578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30号正大豪庭小区1栋19层1913房。
3.方式:线下获取
(1)带介绍信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82号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迎宾大道6号第9层a座905-2房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