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洲区倒水镇富万村富万中心片区美丽移民村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梧州市长洲区发展和改革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改革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居环境整治: 巷道硬化1214 平方米,15厘米厚C30混凝土面层;宽2-3 米现状混凝土步道上增加5厘米厚彩色沥青2673平方米;A型鱼塘护坡 215米,高3.5米;排水沟长156米,截面0.3米x0.4米;波形护栏133米,混凝土护栏二127米,高1.21米;毛石矮墙 205米,高0.5-1.5米,灌溉渠拆除新建508米,截面05米x04米;预制15米x10米x012米 C30钢筋碎盖板 420米;砖石院墙 780米,高0.9米;筑 防腐竹木护栏一1331米,高 0.85 米;5米高30瓦白光太阳能路灯69盏;分类垃圾亭3个,鱼塘清淤 516立方米,竣工标志牌1个,微果园 75株。 (二)停车场:硬化1296平方米,垫层20厘米厚C30混凝土,厚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路沿石 242 米,广场排水沟101米,拆除现状混凝土878 平方米,场地清杂 418 平方米,车位画线47个。 (三)活动场地:活动场地硬化 488 平方米,青石规格 60厘米x30厘米x5厘米;运动场地硬化880平方米(彩色混凝土)台阶72 平方米,台阶坐墙 40 平方米,广场排水沟 200米,坐墙141 米,种植池2个,石桌椅 5组,健身器材 1组,移动公厕1个(10米x2.5米),候车点1个,篮球场划线1个,羽毛球场划线1个;挡土墙 59米,高2.5米。 (四)池塘整治:耕道362 米,宽1.8米;排水沟 211米截面0.2米x0.35 米;入口挡土墙39米,均高 1.4米;塘底硬化1002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肆佰叁拾伍万叁仟贰佰壹拾壹元捌角柒分(¥******.87)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吴静洁(注册编号:桂******9040; 身份证号:**************4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群(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1) ******; 身份证号:**************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梧州市市区旺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一期; 2.广西梧州高端不锈钢制品轻工园区(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睦邻段排水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肆佰肆拾万零叁仟叁佰陆拾玖元贰角贰分(¥******.22)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国汉(注册编号:桂******0499; 身份证号:*************9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鸿燕(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6)******; 身份证号:**************4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二期)核心区子项; 2.南宁市安吉规划1号路工程(K0 397.27-K0 551.44和K0 607.44-K0 744.25段)(重);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肆佰叁拾玖万贰仟陆佰贰拾玖元肆角壹分(¥******.41)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周丽萍(注册编号:桂******7943; 身份证号:**************2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季珊(注册编号:桂建安C3 (2021) ******; 身份证号:**************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居环境整治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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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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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