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淳化县官庄镇焦家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16iigbnv | ||||||||||||
| 标段名称 | 淳化县官庄镇焦家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标段编号 | E******16iigbnvh1k001 | ||||||||||||
| 合同甲方 | 淳化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合同乙方 | ******有限公司 | ||||||||||||
| 合同名称 | 淳化县官庄镇焦家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3月7日 | ||||||||||||
| 合同价款 | ******.14元 | 合同期限 | 1 | ||||||||||||
| 其他信息 | 淳化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发包******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对 淳化县官庄镇焦家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叁佰贰拾捌万玖仟叁佰伍拾伍元壹角肆分 (¥ ******.14 元)。其中暂列金额大写 壹拾贰万陆仟伍佰壹拾叁元陆角陆分 (¥ 126513.66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徐青 。 5、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270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四 份,合同双方各执 两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相关附件: |
| 官庄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