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洺河应急防洪排涝工程电力设施迁建工程施工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鸡审批【2024】69号批准,
招标人为******服务中心,
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包含电杆、10kV三相隔离开关、10kV柱上变压器、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架空线、拆除混凝土杆、拆除架空导线等。2.1.2建设地点:邯郸市鸡泽县2.1.3标段划分:1个。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内容施工。2.3建设工期:9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合格。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施工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 3.1.3 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1.5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600:00:00至 2025-06-12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3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