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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万全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万全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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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2-01
招标文件下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万全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张家口市万全区行政审批局万立环审批[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万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万全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项目内容:(1)数据中心建设包含公路超限管理平台1套、LED室内屏14.75㎡,视频综合平台1套、高性能台式计算机2台、北斗授时设备1套、网络安全设备12套、UPS电源1套及操作台1套等。(2)6处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主要包括动态称重系统、车牌车貌识别及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路侧配套系统、供电通信子系统建设及交通安全设施路面改造等配套设施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2建设地点:万全区境内。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26年9月1日,4个月。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第一标段:国道G207K1025 900(李杏庄村北)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乡道Y106(万醋线)K6 700(黄家堡中桥东)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国道G110K209 0(新窑子村西)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国道G110K232 300(郭磊庄西)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三标段:县道X408(后洗线)K063 0(西永丰堡村道班)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国道G207K1044 150(马连堡村北)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6车道;数据中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6******委员会评审顺序按从一至三标段顺序评审。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截图) 3.1.4拟派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业绩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2 00:00:002025-12-08 23: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5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全省评标专家库******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侯志刚、王磊,联系电话:0313-******、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万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电话:******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万全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万全区孔家庄镇民主街19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旭日街与铺盛路东北角旭辉公元1号地5号楼1单元502室
邮编: 0762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侯志刚 联系人: 王磊
电话: ******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银行: / ******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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