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夏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1日 09时1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JY-ZC-2025-192
项目名称:夏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1包:实施面积96070.6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测绘服务 | 夏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一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包2(第2包:实施面积81209.25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测绘服务 | 夏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一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1包:实施面积96070.6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合同包2(第2包:实施面积81209.25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1包:实施面积96070.6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第2包:实施面积81209.25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1日 09时1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ZGZF或ZGTF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栏下——电子服务系统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主动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及时获取到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2.“信用中国”网址:******
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夏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人民东街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卓尼路社区当周街581号1栋商铺1层107室颐和广场西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管理员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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