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东南村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东南村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的项目施工合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三条质量标准,增加以下内容:
(1)混凝土路面强度:保证达到混凝土标号C35砼以上、抗折强度达到3.9 MPa以上;如低于标准95%(即3.71MPa)的,则开始扣款。扣款以3.9 MPa为标准,每少0.1 MPa抗折强度,每平方米扣1元,少0.2MPa抗折强度每平方米扣2元(所有道路以最低的一个检测数据计算),以此类推;如差0.5MPa,每平方米扣5元;路面强度低于3.2 MPa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进行扣款(扣款以3.9MPa为标准)。
(2)混凝土路面厚度:保证达到15CM以上,若达不到14.5CM的,则开始扣款,扣款以15CM 为标准,每少于1mm,每平方米扣0.70元(所有道路以最低的一个检测数据计算),以此类推;如差20mm,每平方米扣14元;路面厚度低于12CM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进行扣款(扣款以15CM为标准)。
(3)混凝土路面保证无跑沙、无裂缝。砼路面出现跑砂的,按照实际跑砂扣10元/平方米;出现裂痕的,每条扣500元。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自负;为应付验收而对路面作处理以掩盖质量问题的,不予认可。
3、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在工程质量或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乙方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已完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终止日据实计取。乙方并不因此解除中止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乙方需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长、重新招投标、新综合单价的报价差额、管理成本、财务成本等损失。
4、 本工程因工期、质量等原因被上级部门处罚扣款,则该类扣款一律由乙方负责。
5、本工程镇级验收,质量检测合格,如施工质量不达标被确定为项目不合格的,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