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资源局2025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象州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根据国家下发的2024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通过调查全面掌握象州县2024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调查底图制作。 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4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2024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通过比对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日常变更审核结果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内业补充提取2024年度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制作2024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举证。 外业调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属性、废弃属性、耕地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类型、单独图层等各类信息变化情况。 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日常变更核定图斑结果经2024年度遥感监测一致性核实确认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再次实地举证;日常变更核定图斑结果与2024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不一致的,需再次实地举证。通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查清国土利用变化情况。 3.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 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2024年度涉及地类、属性、单独图层等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逐级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4.成果核查。 开展县级自查,并配合市、自治区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及举证信息,全面核实变化图斑地类及属性变更的正确性,根据各级核查结果及时修正调查结果。 5.成果汇总分析。 开展县级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写等工作。 | 230 | 2025年05月 |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