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服务中心
二、项目编号:ZJJC******
三、项目名称:******服务中心新院区医用设备(第九批)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7日
六、定标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七、中标(成交)信息
标项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标项一 | 报价:158000(元) | ******有限公司 | 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225号—3办公楼301室-303室 |
标项二 | 报价:248000(元) | ******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649-5室 |
标项三 | 报价:148000(元) | ******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不童北路1539号1706-1707室 |
标项四 | 报价:268800(元) | ******有限公司 | ******街道健康路9号3号楼4楼410室 |
八、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秋芳,方祥(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叶曙光,严峰,王芳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绍兴越城区镇中西街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为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 严淑云
质疑联系方式: 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15楼
传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 于玲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徐丽
质疑联系方式: 0575-******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址:绍兴越城区镇中西街1号
传真: /
联系人:徐锋
监督投诉电话: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