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X115禾南路(禾丰镇至双盛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补遗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由:“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20%签约合同价[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修改为:“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 预付款17.2.1 预付款中由:“(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预付条件约定为: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采用分批支付预付款的方式。”修改为:“(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预付条件约定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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