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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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阜宁县2025年度违法用地案件测绘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度违法用地案件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2025年度违法用地案件测绘技术服务项目,为规范阜宁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强化违法用地案件查处的技术支撑,固定违法用地行为的空间地理证据,保障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司法程序的顺利开展,现采购 2025年度违法用地案件测绘技术服务。中标单位需为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执法部门提供违法用地现场勘测、数据采集、成果编制等专业服务,为案件定性、处罚裁量提供精准的地理空间数据依据。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主管部门相关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期间内需响应采购方紧急测绘任务的即时调度,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和案件查处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测绘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委员会报告);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30到11: 3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阜宁县徐州路930号。请注意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日期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5点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阜宁县徐州路93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魏再军,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930号
联系方式:周晓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再军,周晓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