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艺术文化设施音控及灯光系统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成交供应商双流区新鸿鑫音视商贸部(个体工商户)的成交结果已被依法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新成交供应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236,300.00元 ,更正为: 237,3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189,040.00元,更正为:189,84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学
地址:南江县公山镇东榆铺街3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光雾山大道清溪沟金兰阁七楼商业楼A栋7-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相关附件:
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艺术文化设施音控及灯光系统设备采购(N******************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
附件下载:
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艺术文化设施音控及灯光系统设备采购(N******************001)-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艺术文化设施音控及灯光系统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成交供应商双流区新鸿鑫音视商贸部(个体工商户)的成交结果已被依法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新成交供应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236,300.00元 ,更正为: 237,3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189,040.00元,更正为:189,84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学
地址:南江县公山镇东榆铺街3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光雾山大道清溪沟金兰阁七楼商业楼A栋7-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相关附件:
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艺术文化设施音控及灯光系统设备采购(N******************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