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银铃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有限公司承担《伽师县银铃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居民、社会团队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贵杰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工业园区430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班超路社区帕依纳普路251号(唐城国际商业步行街)1栋商务大厦10层10号商铺E-003
环评单位联系人:郑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