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贾湖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W******101 | 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保护中心贾湖遗址总体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 ****** | ****** | 是 | ****** |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至项目编制完成及评审通过止;
3.2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标准及方式: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取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取金额: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