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询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
******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大桥下游约1.5 公里的湘江右岸,拟新建3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岸线长度370m。年吞吐量为355万吨,货种主要为矿建材、钢渣、钢材、机械设备、钢构件及其他件杂货。后方陆域配套建设散货大棚、件杂货堆场、管理办公区和其他生产与辅助建筑物。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984.38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的批复意见,对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同时对施工图设计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有效控制项目投资。(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到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止。(若分多批施工图分别报批,则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2.3 服务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
2.4 相关要求: 详见“第五章 采购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投同一标段。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营业范围,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回溯5年)完成过一个泊位等级3000吨或以上新建内河码头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提供合同和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清晰复印件,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af_text_verify.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和水运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或以上3000吨或以上新建内河码头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②总图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水运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水工结构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港航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④装卸工艺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港航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⑤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经济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供应商拟派的主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2.供应商拟派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询价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无;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承诺函。
4.响应保证金
无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综合评估法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最高投标限价
6.1询价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贰拾陆万元整 (小写:¥260000.00元)。
6.2报价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采购文件获取
7.1 ************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407室)获取询价文件。
7.2 获取询价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7.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表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章);
7.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2.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造价咨询报告并盖单位章);
7.3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12月7日17时3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7.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407室)。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有限公司 (******/)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30-******。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407室
联 系 人: 郝女士
电 话: 0731-******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
******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大桥下游约1.5 公里的湘江右岸,拟新建3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岸线长度370m。年吞吐量为355万吨,货种主要为矿建材、钢渣、钢材、机械设备、钢构件及其他件杂货。后方陆域配套建设散货大棚、件杂货堆场、管理办公区和其他生产与辅助建筑物。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984.38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的批复意见,对湘潭港铁牛埠港区三期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同时对施工图设计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有效控制项目投资。(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到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止。(若分多批施工图分别报批,则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2.3 服务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
2.4 相关要求: 详见“第五章 采购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投同一标段。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营业范围,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回溯5年)完成过一个泊位等级3000吨或以上新建内河码头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提供合同和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清晰复印件,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af_text_verify.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和水运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或以上3000吨或以上新建内河码头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②总图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水运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水工结构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港航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④装卸工艺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港航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⑤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经济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供应商拟派的主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2.供应商拟派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询价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无;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承诺函。
4.响应保证金
无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综合评估法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最高投标限价
6.1询价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贰拾陆万元整 (小写:¥260000.00元)。
6.2报价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采购文件获取
7.1 ************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407室)获取询价文件。
7.2 获取询价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7.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表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章);
7.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2.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造价咨询报告并盖单位章);
7.3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12月7日17时3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7.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407室)。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有限公司 (******/)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30-******。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407室
联 系 人: 郝女士
电 话: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