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央空调机组采购项目
的质疑答复(广西卓锐锦鸿)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站前大道193号(万盛广场1幢A1-112号商铺)
邮编:537500 电子邮箱:无
法定代表人:陈俊良
联系电话: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法院中央空调机组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5-G1-990051-WZSG
******法院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3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2: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3: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4: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见附件
质疑事项5: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见附件
四、关于质疑事项的答复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的参数并未针对任何品牌定制,采购人充分考虑了项目实际需求、市场供应状况以及公平竞争原则,旨在确保采购的空调设备能精准适配项目运行环境以及实际需求,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实现项目预期目标。考虑到当前空调技术领域发展迅速,不同品牌在产品创新与优化路径上存在差异,即便尽力平衡需求与市场现状,也难以要求所有产品与我们预设的参数完全一致。鉴于此,我们设定以 4 项技术参数偏离作为评分标准,并将偏离项数限定为 4 项作为评分标准,并且设置最高扣分限制,而非简单地设置偏离4项则废标,提供适度弹性空间。此做法既坚守关键性能指标的底线要求,又保证设备质量过硬的需求,又为不同品牌的产品提供了展示差异化优势的机会,使确保采购人能筛选出在技术适配性与性价比等多方面表现优异的品牌。评审专家可依据偏离性质、程度及对项目影响细致打分,确保评审透明、客观,使各规模、各类型企业凭真实技术实力与合理策略公平角逐,论是大型知名企业还是中小创新型公司,都能凭借自身真实的技术实力和合理的产品策略在项目中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有力推动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委员会(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我们保障产品质量的核心举措。空调作为项目关键设备,其性能可靠性直接影响项目成败与使用体验。CNAS 认证机构以专业检测能力、独立公正立场及严谨科学流程闻名,其出具报告极具权威性与公信力,能为评标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有效甄别供应商产品实际性能,杜绝夸大宣传,确保入围产品质量过硬。
在空调采购领域乃至整个机电设备招标行业,借助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验证产品质量已成共识与通行做法。诸多类似成功项目实践证明,此要求可显著提升招标质量,降低项目风险,保障后期运维顺畅。我们借鉴行业经验并结合项目特性强化该要求,旨在接轨行业规范,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实现与优质供应商的精准对接。
经采购人向多家专业且有资质的空调设备检测单位核实,在供应商按要求完整提交设备资料后,一般在 7 到至15 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我们在项目筹备前期已充分考虑此时间周期,早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我单位已于2025年03月07日通过官方网站对招标内容进行了预公示,并于3月13日发布正式招标公告,明确告知潜在供应商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及其他关键信息,给予潜在供应商充足时间筹备资料、送检产品,确保其能从容应对报告要求,不存在时间仓促、阻碍公平竞争问题。
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答复:“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在衡量制造商质量管理水平方面的具有权威性和重要性,该奖项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评选,评审过程严格、公正、透明,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获此奖项的组织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审核的,代表了行业的高水平,该奖项并不属于某厂家特有,并符合项目货物实际需求以及产品高质量的要求,与采购目标直接相关,不存在贵公司提出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该评分设定是对供应商的 区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情形。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答复: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答复: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5答复: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有限公司)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4月8日
附件:质疑答复(卓锐).pdf 附件:质疑函(卓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