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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1. 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乌发改批〔2025〕383******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乌什县城区集中供热站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集中供热站1座,装机容量为3台130吨燃煤热水锅炉,并预留一台锅炉位置;新建1座4650平方米封闭煤场,1座2400平方米封闭渣场及附属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1建设地点:乌什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集中供热站1座,装机容量为3台130吨燃煤热水锅炉,并预留一台锅炉位置;新建1座 4650平方米封闭煤场,1座2400平方米封闭渣场及附属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3总投资额:25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276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其他: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2)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应具有市政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时间认定)已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内容需至少包含锅炉房、热力站、热源厂、供热管网、热力管网等其中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2)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近3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时间认定)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内容需至少包含锅炉房、热力站、热源厂、供热管网、热力管网等其中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5 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6 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应具有市政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应具有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3)其他设计人员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②热力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③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4)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中任职。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如联合体1家为施工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0时30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 ******
10.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址:乌什县新城路行政服务大楼5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生活广场第一栋第8层A座807号房
联系人:海宏、吕砚君、陈晨 联系电话:******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