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桑洲镇清溪镇区段提升整治工程?已由 ?******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5]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海县桑洲镇清溪镇区段提升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桑洲镇境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附属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等,项目临时用地约1.50亩,具体如下:(一)堤防改造对现状河堤进行改造,右岸河堤(桩号K3 625~K5 225)长约1558米,左岸河堤(K3 625~K5 225)长约1651米。堤下设顶宽0.5米浆砌石挡墙 布置顶宽2米防冲平台。防冲平台及放坡表面采用溪坑石头理砌;浆砌石挡墙基础采用10厘米厚砼垫层 30厘米厚砼底板,墙体采用M10浆砌石砌筑,墙顶采用鱼巢砖 20厘米厚砼压顶;现状老挡墙进行修复及清理。(二)其他建筑物工程
1、对2#、3#堰坝进行提升改造,2#堰坝长约90米,3#堰坝长约102米,布置5米宽上游护底段 堰体段 13米宽消力池 10米宽海漫段,上游护底段采用钢筋砼地梁 50厘米厚砼灌砌石护底;消力池结构采用两层土工布 10厘米厚碎石垫层 50厘米厚钢筋砼消力池;海漫段结构采用两层土工布 10厘米厚碎石垫层 60厘米厚浆砌石海漫。其中2#堰体在原堰体下游增设三级跌水平台,跌水平台采用砼挡墙进行支护,跌水平台结构采用两层土工布 10厘米厚碎石垫层 20厘米厚砼护底 卵石贴面,挡墙结构采用40厘米厚砼基础 顶宽50厘米砼挡墙 花岗岩料石镶面,在原堰体顶部设花岗岩汀步;3#堰体采用阶梯状堰体(部分拆除重新浇筑),在堰体顶部设花岗岩汀步,阶梯部位采用桐庐石砌筑。2、4#和5#堰坝在堰体顶部设花岗岩汀步。3、对梯形平台和挡墙水毁进行修复,修复挡墙采用浆砌石,梯形平台铺设0.3米厚砼。(三)附属工程现状砼路面修复:位于右岸(桩号K3 925~K5 193),修复面积约4000平方米,拆除原破损砼路面,修复路面结构层采用4厘米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 6厘米厚中粒式改性沥青砼 15厘米厚砼面层 5厘米厚碎石找平。(四)生态节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绿化面积7020平方米、沿河步道3235米、健身步道1266米、驳岸园路及台阶、栏杆、防浪墙、亲水平台及台阶、挑台、生态小品等。 (五)附属工程电气工程,包含配电箱7台、铜芯电力电缆敷设7082米、路灯安置等;给水工程,铺设DN50塑料给水管约100米、塑料阀门(热熔连接)3个、阀门井1座。本工程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21.57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堤防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附属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等。相应概算投资约?3121.57?万元,本工程造价约??????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00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15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4-******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宁海县竹东路590号 ??
联 系 人:???娄佳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水利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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