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氐星路以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代建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建设局的委托,对其“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氐星路以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代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一、附表2-1(A):代建管理团队其他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二、附表 4-9(A):商务评审评分表
注:1.本表适用于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3.同类工程是指市政工程类项目(工程类别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使用功能分类确定);非同类工程是指除同类工程外的其他工程类别。
4.同类工程、非同类工程总投资在18000万元(原则上为招标项目可研批复投资额的70%,四舍五入取整数)及以上时,投标人、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的业绩才能加分。
9.工程获奖情况:获奖项目类别须为市政工程(类别)(无投资额限制)。第8项投标人获奖计算时间以主管部门颁布的奖励文件时间起1095天内为有效。第8项投标人获奖所有计奖项目不超过3个,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可加分奖项的只计最高的一个。有代建项目获奖情况的应提供湖南省代建项目库备案的查询记录。
凡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
******建设局
联系电话:1******71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委员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