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7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7个项目(详见附件);
2.项目业主: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3.服务内容:对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7个项目(详见附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并出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4.经费预算(控制价):15.00万元,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本比选项目要求参选人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人或者合伙企业,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水保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水保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2名;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报价函原件;
3.本年度任一月份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
5.企业诚信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以A4装订成册,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四、报名及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需现场报名,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及选聘资料)
2、地址: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1号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三楼306。
五、选聘办法
1、独立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2、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3、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5、由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与中选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单位签订合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七、联系方式
选聘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64227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清单(1)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