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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转让公告】绥化市庆安县庆华小区八套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企业资产转让公告】绥化市庆安县庆华小区八套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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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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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庆安县庆华小区八套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标的1:庆华小区2号楼2单元601室住宅
标的2:庆华小区3号楼2单元601室住宅
标的3:庆华小区4号楼1单元601室住宅
标的4: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201室住宅
标的5: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602室住宅
标的6: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603室住宅
标的7:庆华小区3号楼1单元101号商服、庆华小区3号楼1单元101号商服负一层商服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2025]哈产交ZC022 

挂牌价格

标的1:73800元
标的2:73600元
标的3:85900元
标的4:89100元
标的5:83800元
标的6:76400元
标的7:242000元 

公告号

[2025]2068 

挂牌公告期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标的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公告类别

资产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行为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名称

******服务中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1月31日 

资产评估值

详见转让明细表

转让底价

标的1:73800元
标的2:73600元
标的3:85900元
标的4:89100元
标的5:83800元
标的6:76400元
标的7:242000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从202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3日 10时00分止。

限时竞价期

从2025年08月13日 10时00分开始。

竞价阶梯

0.1万元或0.1万元整数倍

 

 

标的1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庆华小区2号楼2单元601室住宅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表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2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庆华小区3号楼2单元601室住宅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表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3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庆华小区4号楼1单元601室住宅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表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4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201室住宅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表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5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602室住宅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表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6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603室住宅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表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7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庆华小区3号楼1单元101号商服、庆华小区3号楼1单元101号商服负一层商服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表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拟处置区政府所属部分闲置房产的请示》《进场通知书》

批准单位名称

******财政局




信息公布公告期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具体详情请见《房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办理完过户手续后:
1、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有限责任公司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交纳金额

标的1:7500.0元
标的2:7500.0元
标的3:7500.0元
标的4:7500.0元
标的5:7500.0元
标的6:7500.0元
标的7:75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等方式 

处置方法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银行系统为准。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 3 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联系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意向受让方原联系地址为最后有效的送达地址。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庆华小区2号楼2单元601室住宅。总层数6层,本标的位于6层。 土地证号为庆国用(2009)第177993号,房产证号为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84号;参考建筑面积70.99平方米。建成年份2006,用途为住宅,权力性质为出让。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标的2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庆华小区3号楼2单元601室住宅。总层数7层,本标的位于6层。 土地证号为庆国用(2009)第177988号,房产证号为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85号;参考建筑面积70.73平方米。建成年份2006,用途为住宅,权力性质为出让。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标的3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庆华小区4号楼1单元601室住宅。总层数6层,本标的位于6层。 土地证号为庆国用(2009)第177963号,房产证号为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71号;参考建筑面积82.63平方米。建成年份2006,用途为住宅,权力性质为出让。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标的4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201室住宅。总层数6层,本标的位于2层。 土地证号为庆国用(2009)第177778号,房产证号为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70号;参考建筑面积70.19平方米。建成年份2006,用途为住宅,权力性质为出让。标的房产简单装修,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标的5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602室住宅。总层数6层,本标的位于6层。 土地证号为庆国用(2009)第177779号,房产证号为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68号;参考建筑面积80.60平方米。建成年份2006,用途为住宅,权力性质为出让。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标的6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庆华小区4号楼2单元603室住宅。总层数6层,本标的位于6层。 土地证号为庆国用(2009)第047358号,房产证号为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81号;参考建筑面积73.50平方米。建成年份2006,用途为住宅,权力性质为出让。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标的7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庆华小区3号楼1单元101号商服和庆华小区3号楼1单元101号负一层商服。捆绑转让,总层数7层,本标的位于-1和1层。 土地证号为庆国用(2009)第177780号和庆国用(2009)第177781号,房产证号为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88号和庆安县房权证庆安镇字第B25687号;参考建筑面积共为229.10平方米。建成年份2006,用途为商业,权力性质为出让。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上述面积均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产权、土地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有关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服务中心为转让主体并办理转让过程的一切事宜,相关办理手续详询转让方。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出具黑安信评报字(2025)第01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可能存在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等瑕疵,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上述瑕疵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办相关手续。转让标的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如因有关部门存在规定无法办理,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出具相关手续,待具备办证条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意向竞买方须自行去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

五、本次房产转让标的涉及评估费用为:标的1-标的6每套房产1500元,标的7房产为3000元。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办理成交手续之前将涉及的评估费用缴纳到评估公司指定账户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
八、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09:00-2025年08月12日16:00,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相关附件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51-******

企业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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