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泸州市龙马潭区水环境整治与堤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水环境整治与堤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3.项目规模/概况:整治龙马潭区辖区内河道15.4公里并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提质改造;建设防洪堤坝工程22.6公里、防洪河堰及排洪工程约5处;易涝区整治及综合利用3500亩。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比选编号:YSTZ2025-001。
6.比选范围:泸州市龙马潭区水环境整治与堤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商务、技术要求”)。
7.最高限价:27.92万元(不含税价)。
8.可行性研究工期:1.中选人应根据比选人的项目实施目的,在比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基础上,通过对项目区域的现场踏勘,进行《可行性研制报告》编制,中选人应在收到比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后7日内向比选人提交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稿,比选人应及时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一般于3个工作日完成),中选人应按比选人意见在1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再提交比选人审查,形成定稿,并由比选人确认后作为送审稿。2.在中选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过相关部门、机构审批通过后,中选人咨询工作结束,对于审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中选人应及时修改,以最终满足审批通过。
注:以上工期中,如因比选人提供给中选人的基础资料欠缺等事项的,相应阶段的工期顺延。如不可抗力(即导致非双方责任造成的工作影响),双方协商确定延长合同工期。
9.标包划分:1个标包。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比选申请人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8.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9.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的行为(开标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给评审小组);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情况(开标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体现电脑时间的网页截图给评审小组);
注:非企业的比选申请人提供未列入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2日9:00至2025年12月4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龙驰电子招采平台(******/)网络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允许转让。
2.网络报名要求: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PDF文档发送至龙驰电子招采平台(******/)。
注:(1)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自行在龙驰电子招采平台(******/)下载比选文件,如报名成功后无法下载比选文件,应主动联系比选代理机构核实情况,否则视为已收到比选文件。
(3)公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二层326号。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版邮寄递交,不接受线上电子递交。邮寄地点为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二层326号。收件人:罗女士。电话:******。
注(纸质版邮寄递交适用):(1)开标过程将采用线上进行,比选申请人可以参与线上开标。开标前10分钟开启企业微信直播并将直播地址二维码发送到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2)文件投递成功(以文件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后,未参与线上开标的比选申请人视为主动放弃参与开标会议的权利,默认对开标会议无异议,默认接受开标程序和开标结果。(3)建议提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避免因堵车等原因错过递交时间。(4)若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距离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0分钟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送达开标地点,如因此延误,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五、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集团官网(******/)上发布。
六、受理异议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云台路68号3幢4-304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二层326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