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关于公开征集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深入查摆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利益,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要求,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1.目的: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反林木采伐审批管理行为,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2.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保密高效、实名优先的原则,对举报事项及时核查、严肃处理。
二、举报范围
(一)伐区调查设计“乱收费”问题。林业主管部门增设伐区调查设计服务准入条件,强行要求林农委托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伐区调查设计人员增设调查收费名目乱收费问题。
(二)采伐限额管理不规范问题。林业主管部门干部、林木采伐审批人员存在的售卖采伐限额、收取代办费用等违规行为。
(三)林木采伐违规审批问题。林业审批人员未按办证时限要求,超时限审批,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
(四)林业行政执法“滥用职权”问题。林业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中,工作人员存在的慢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审批等问题。
(五)其他涉及林木采伐审批管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98-******、0898-******(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邮箱举报:******(专用邮箱,仅限指定人员查阅);
3.信函举报:邮寄至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林业局收(注明“举报”字样,建议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注:提倡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和反馈;匿名举报需提供明确线索方可受理。
四、处理流程
1.受理登记:收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2.初步核实:根据举报内容,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
3.调查处理:成立专项小组调查,一般事项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情况延长并告知;
4.结果反馈:实名举报人可在调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获知处理结果(匿名举报不反馈);
5.归档备案:处理完毕后,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保障措施
1.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及调查过程均受法律保护,严禁泄露;
2.禁止打击报复:对举报人及家属实施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3.诬告追责: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受理截止时间至******林业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林业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