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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桂林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 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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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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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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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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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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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对桂林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进行分区计量改造、供水压力优化调控及管网智能化改造。分区计量改造包括在中心城区安装二级和三级分区计量点位共计56个,DMA(分区计量)系统升级,更换指针水表每6年周期拆换共计167255块,拆换桂林市中心城区老旧远传水表共计63060块;供水压力优化调控包括供水调度系统更新升级、水力模型系统更新升级、23台******消防栓重点设备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新增1000个噪音监测仪,更新30个维修设备探头、2个1.5米听音杆、1个探洞棒,1个相关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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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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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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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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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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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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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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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系数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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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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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苏萍(证书编号:CS******7,身份证号:45232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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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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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输水管部分)工程总承包 2.灵川县潭下镇自来水厂建设工程—管道敷设 3.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4.桂林市老城区短时积水点紧急抢修整治项目 5.荔浦市城北自来水厂工程设计服务 6.龙胜各族自治县上塘罗汉果加工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一污水 处理厂、供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7.灵川县银渠路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8.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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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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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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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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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系数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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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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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莫玲娟(证书编号:CS******0,身份证号:452724********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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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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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中泰(崇左)产业园新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 标项目 2.宾阳县城镇污水管网扩建工程设计 3.宁明县爱店镇供水工程设计服务 4.陆川县城南供水工程(配水管网)项目(EPC)总承包 5.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等九个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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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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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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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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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系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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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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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何栋(证书编号:CS******5,身份证号:450403********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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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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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学校给水、污水配套工程 2.广西六堡茶产业发展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大道给水管道 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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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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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1第(6)项目组人员要求:造价编制负责人资格(职称):一级注册造价师或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69页:附件 ******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予以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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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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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gl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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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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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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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