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ZH03-01-09-02地块配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项目统一代码 2510-330211-04-01-5************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费用总投资约81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6600万元,建设规模:工程配套改造金诚路(雄镇路-中官路)段,长约813米,改造宽24米;东明路(金江路-金诚路)段,长约355米,改造宽度为19.5米,东明路(金诚路-下赵河)段,长约185******街道银凤片区。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现场指导配合等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 ******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中:勘察工期满足设计进度;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 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街道ZH03-01-09-02地块配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缴纳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镇宁东路818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大厦A座1129室
联系人:汤幸杰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