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头屯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含初设代可研)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头屯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含初设代可研)项目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新疆头屯河,设计内容为:(1)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2)实现河湖清洁美丽;(3)推进河湖水系连通。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测)设计工作;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现场设计服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
项目名称:新疆头屯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含初设代可研)
项目编号:E************001001
3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3.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 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潜在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必须含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本项目编制成果文件及设计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仪器(软件)设备,近五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2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类似项目咨询或设计业绩;
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咨询单位和 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5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日10:30时至2025年12月12 日10:30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水利局 0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