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田蓬镇中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富宁县田蓬镇中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道路改造工程:改建沥青道路5200㎡,改建人行道4600㎡,安砌路沿石1300m;(2)排水工程:安装?Φ600钢筋砼雨水管650m,雨水口36座,?Φ400波纹污水管650m,?Φ200波纹污水管35m,检查井36座。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30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杜玉飞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阳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富宁县田蓬镇中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3 09:00 |
开标地点: | (富宁县)开标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3.0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所需办理手续资料、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2)施工:完成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并负责协助业主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注: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条件变化,无条件对以上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壹级结构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3)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并且不能有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
业绩要求: | 不做要求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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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