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有限公司智慧停车综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智慧停车综合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3.预估价:******元
******有限公司智慧停车综合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被记录在名单的,则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 12 月 3 日 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
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1 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公告发布媒体
发布本项************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招标公告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江湾路15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5楼510
项目联系人:何周军、蔡青青、徐乃盺、张琳玲
项目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