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管理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增城荔枝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培育项目”的单位开展了评审工作。现将专家评审结果及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吴先生 020-******;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夏街大道48号,邮编:511300。
附件:增城荔枝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培育项目评审结果.docx
******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