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昌江县新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计划开展编制《昌江县新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江县新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开展《昌江县新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三、工作期限
在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将相关结果汇总上报至昌江县生态环境局。
四、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2、报名单位需具有执业登记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
3、报名单位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领域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可优先考虑(查看证书原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4、谢绝联合报名。
五、经费预算
8万元,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承担单位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报名材料
凡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业绩资料等复印件。报价函需独立密封(需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费用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提交材料并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放入密袋中加贴封条盖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编制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编制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编制单位。
******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址: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1号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三楼306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十、选聘人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冯女士,电话:0898-******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