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所在地:东港市大东区黄海大市场727图606宅3栋
债权总额:31530.16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
资产所在地:东港市
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辽宁******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1,530.16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8,606.96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宋鹏、于秋菱、宋琦、高秀丽、张传峰、王清、谢平、于秋梅。抵押物为房产。
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5日,注册地址为东港市大东区黄海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传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为准,并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企业注册地东港市望海路188号。 经营范围: 装卸搬运服务、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租赁服务、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劳务分包服务、维修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品、木制品、建材、汽车配件、水产品、铁矿砂(粉)、高岭土粉、方解石块(粉)、绿泥石块(粉)、水镁石块(粉),衡器计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宋琦,汉族,男,1964年5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高秀丽,女,汉族,1969年1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宋鹏,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于秋菱,女,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王清,女、汉族,1965年2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张传峰,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谢平,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于秋梅,女,汉族,1970年1月出生,住东港市大东管理区。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位于东港市新兴区北城怡景小区内住宅类房产976套,抵押房产面积合计86,151.1平方米。
诉讼情况
******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12月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33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