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校(机构)2024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生办学,并向我局提交了终止办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公告其终止办学,现将终止办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校
法人代表:张国松
办学许可证:教民************
办学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美家园小区商铺5号楼
******学校(机构)终止办学行为,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自动废止,并依法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教育局
2025年1月13日
******学校
法人代表:张国松
办学许可证:教民************
办学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美家园小区商铺5号楼
******学校(机构)终止办学行为,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自动废止,并依法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教育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