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小陶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公安局小陶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编号:E************001),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下:
一、本工程 2025年11 月14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作废,以2025年12月02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最新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材料制作投标报价文件,如未按最新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材料制作投标报价文件而导致的废标,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08:30,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08:30。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08:30,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8:30。
四、原招标文件定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定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时00分。
五、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yongan/)网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安局(盖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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