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情况
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推〔2024〕3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6号文件精神,结合洛江区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市农其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洛江区2025年福建省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任务。
二、上级下达资金和任务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6号文件下达洛江区农业“五新”(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经费10万元。项目任务三个:一是围绕水稻机械化生产建立2个示范点,推广水稻种植3种新技术。二是组织开展2场及以上示范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机操作手和农机推广技术人员,合计人数不少于100人次。三是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3篇(次)及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拟下达资金事项
2025年4月至7月进行大田块机插秧、丘陵地带小田块水稻钵状苗机抛秧一场、水稻侧边深施肥直播和水稻机收减损演示会各一场,农机新机具培训一场,参加人数170人次,并在福建日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中国网海峡频道3家媒体宣传报道。经我局验收小组对该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实施符合方案要求,验收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向项目实施单位泉州市农其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拨付项目资金10万元人民币,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洛江区农机站或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洛江区农机站:0595-******
******水务局纪检监察组:0595-******
******水务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