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委员会评定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中标价 ******元;项目负责人:侯桂兵;质量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行业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工期要求:1.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光伏电站场址踏勘、搜资、建筑结构复核、屋顶荷载论证、现状屋顶渗漏情况调查、现场服务等相关的咨询服务。2.初步设计阶段: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7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如有修改的,在确定修改内容后3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阶段(光伏设计、房屋加固设计、钢结构设计等):初步设计修改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如有修改的,在确定修改内容后3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后续服务: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报批确认时间。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我单位(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价的2 %(50400元)],凭履约保函(保单)或履约保证金收据到我单位(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朱斌斌
日 期: 2025年4月17日